守护农村的淳朴民风

阅读(687) admin 2014-07-15

  日前,四川达州达川区福善镇一名80后儿媳柏某因婆婆没为她洗衣服,追撵婆婆到河边,将婆婆的头部摁入河中,致婆婆口鼻呛水,差点溺水死亡。经当地村社和民警多次调解无效,柏某被当地警方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(7月14日《华西都市报》)

  虽然这一个案不足以评价现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状况,也不足以对农村人伦关系做出评判,但还是可以从其中的情节,看出某些端倪来。设想一下,一个80后年轻媳妇,和自己年近古稀的婆婆经常发生口角,常有虐待行为并且不听干部调解,一直到发生将婆婆追至河边摁入水中的极端行为,起因又是嫌婆婆不洗她的衣服,这该是何等的恶劣?这样的恶行,自然不会是一朝一夕的结果,肯定有其孕育长大的环境。——联系到各地农村不断发生的盗抢、强奸、群殴事件,乃至村霸涉黑,农村的文明水准和治安现状,实在让人不无忧虑。

  几年前,贾平凹接受媒体采访时说:“在商业化浪潮的冲击下,我们(乡村)原有的文化传统、民俗风情发生了改变,古老的纯朴的情感正在离我们远去,人性变得异化、复杂、扭曲,在善良的另外一边,人的丑恶慢慢露出来,欲望成为我们行进的动力,我为这一切而感到深深的痛苦。”上述实例是这个表述的注脚,或者说这个表述,反映了农村一定的真实。

  固然,行政拘留5日是对柏某虐待婆婆的惩罚,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,但淳朴村风的形成,却不能单纯寄托在拘留上面。现在由于大量年青人外出打工,农村人员结构发生变化,以前传统的约束机制不复存在,比如对忤逆行为的谴责,比如对尊老爱幼的张扬,现在都有日渐式微的趋势。因此要加强道德教育,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,包括上述反面教材,教育感化村民,既表达对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坚守,又发挥激浊扬清的作用。当“百善孝为先”成为村民共识和道德律条,就能形成淳朴善良的土壤,奠定公序良俗的基石。柏某的行为,也就有了匡正的条件。

相关推荐

  • 总机:010-59625195
  • 传真:010-59693181
  • 邮编:100124
  • 通联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8号(大成国际中心B2座)708-2-3室通联部
  • 版权所有:中华民居 2010-2016 All Rights Reserved.  京IPC备08008428号-2  京号公网安备110106006307号